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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重要提示

iPhone 或Apple Watch内的八达通(包括银行联营Smart Octopus)为根据「八达通发卡条款」发行之「Smart Octopus」。

转移实体八达通至iPhone 或Apple Watch内的八达通(银行联营Smart Octopus除外)的注意事项:

你可透过转移八达通将你的实体八达通的可退还按金、余额及大部份八达通的服务/优惠转移至iPhone 或Apple Watch内的八达通。在转移八达通前,请先注意以下事项:

- 成人/长者/个人八达通 (只限租用版)可转移为iPhone 或Apple Watch内的八达通,惟部分个人八达通并不可转移,包括但不限于:

  (i)    客户年龄在12岁以下的个人八达通

  (ii)   已加注「残疾人士身份」的个人八达通

  (iii)   已加注「学生身份」而客户年龄在13岁以下的个人八达通

  (iv)  员工个人八达通

  (v)  已购买罗湖/落马洲/迪斯尼月票的个人八达通

  (vi)  乐悠咭

- 转移八达通是不可逆转的,你的实体八达通将不可再使用。

- iPhone 或Apple Watch内的八达通不可以转移至非Apple装置

- 下列服务/优惠将不会被转移至iPhone 或Apple Watch内的八达通。如你的八达通持有下列服务/优惠,建议你不要继续进行转移八达通

  × 停车场时租/月租服务

  × 港铁泊车换乘计划

- 可转移至iPhone 或Apple Watch内的八达通的服务/优惠:

  √ 于过往30日内的最近9次消费纪录

  √ 自动增值服务

  √ 公共交通费用补贴#

  √ 校园管理系统

  √ 屋苑/商业大厦/校园门禁系统*

  √ 屋苑/商业大厦/校园专用巴士服务*

  √ 九巴月票

  √ 新渡轮月票/假日来回票

  √ 新巴/城巴车费优惠

  √ 港铁乘车优惠及服务:

      √ 轻铁个人八达通积分优惠

      √ 港铁全月通加强版

      √ 港铁「即日第二程车费九折」优惠(如适用)

      √ 港铁特惠站优惠

      √ MTR Mobile登记账户内奖分及已领取的免费车程**

      √ 港铁学生乘车优惠

转移八达通需要稳定的网络环境并需时大约2分钟完成。

 

#实体八达通内的公共交通开支记录及未领取之补贴金额将会转移至iPhone 或Apple Watch内的八达通,你可以于成功转移后的下一个月16日起以新的iPhone 或Apple Watch内的八达通领取相关的补贴金额。

*为确保有关功能成功转移,请于转移后即以iPhone 或Apple Watch内的八达通使用该功能。如该功能不能正常运作,请联络有关管理处 / 服务供货商。

**MTR Mobile 登记账户内的八达通链接纪录更新需时三天。如有查询,请致电「MTR 分」服务热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达通发卡条款

请注意第13条及第16条有关个人资料收集的声明

1. 发卡条款

本八达通发卡条款(本「发卡条款」)于2022年7月21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客户。

2. 简介

2.1 本发卡条款是阁下(即本公司客户)与本公司(即八达通卡有限公司),就阁下使用本公司发行的八达通及作为八达通银包服务下的储值支付工具所订立的合约。如使用八达通及/或八达通银包服务,即表示阁下同意受本发卡条款约束。

2.2 本发卡条款说明本公司向阁下承担的义务,以及阁下向本公司承担的义务。虽然本发卡条款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主要服务,但在阁下使用若干服务时,有关服务的特定条款及细则可补充或修改本发卡条款。

2.3 本发卡条款所使用的一些词语说明如下:

(a) 「认可增值服务供货商」指获本公司认可,以现金或其他代价为阁下八达通提供增值的服务供货商、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

(b) 「认可经销商」指获本公司认可向阁下发行可供使用的八达通的实体;

(c) 「认可流动支付应用程序」指由认可流动支付服务供货商操作, 为阁下的Smart Octopus提供服务的手机应用程序;

(d) 「认可流动支付服务供货商」指一间提供流动支付服务并获本公司认可提供Smart Octopus的公司;

(e) 「认可伙伴」指获本公司认可就阁下八达通银包提供服务的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或快速支付系统参与者或企业;

(f) 「认可服务中心」指代表本公司提供八达通服务的实体;

(g) 「卡内资金」指工具按金及储值金额;

(h) 「发卡组织」指支付组织可授权银行、金融服务公司或企业为其品牌发卡;

(i) 「发卡组织商户」指该指定商户接受客户以相关发卡组织之授权会员发行之付产品或服务,以缴付该指定商户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

(j) 「客户款项公司」指八达通卡客户款项有限公司,该公司的组织章程规定,其职能乃根据本发卡条款及《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持有和处理卡内资金;

(k) 「经转换的八达通指可被转换为Smart Octopus的特定八达通,一经转换,该八达通不可重新启动。转换后,在该八达通内储存的工具按金(如适用)及储值金额(如有)会被转存入阁下的Smart Octopus的工具按金及储值金额(如有)。

(l) 「快速支付系统」或(「FPS」)指由香港金融管理局推出并由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所运作的金融系统,方便快速支付系统参与者提供付款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m) 「快速支付系统用户账户持有人」指快速支付系统用户账户的持有人

(n) 「快速支付系统用户账户」指由快速支付系统用户账户持有人于快速支付系统参与者管理的已登记账户;

(o) 「快速支付系统参与者」指快速支付系统的参与者,该参与者可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根据《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获授予储值支付工具牌照的持牌人,又或经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认可的企业;

(p) 「储值金额」指(i)八达通(不包括工具按金)及(ii)阁下八达通银包内的剩余储值;

(q) 「朋友」指与阁下八达通银包已连结以进行P2P付款的另一名八达通银包持有人;

(r)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s) 「已绑定八达通指可被登记作为 (i) 增加阁下八达通银包储值金额及 (ii) 与阁下八达通银包进行转账的特定已登记八达通

(t) 「流动网络营运商」指获本公司认可提供八达通的香港流动通讯服务公司;

(u) 「流动装置」指任何合资格的流动或可穿戴式技术装置或本公司不时公布的任何其他装置;

(v) 八达通指本公司提供实体或非实体形式的储值支付工具卡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i) 租用版八达通

  (ii) 销售版八达通

  (iii) 本公司的银行联营八达通(详见第3.1(b)条)八达通流动电话卡(详见第3.1(d)条)跨境八达通(详见第3.1(c)条)、Smart Octopus(详见第3.1(e)条)及其他消费品项目,如手表、手机壳及匙扣的储值支付工具;

(w) 「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序」指由本公司就八达通服务及/或八达通银包服务开发及营运的手机应用程序;

(x) 「八达通银包」指由八达通银包持有人就八达通银包服务所申请及经本公司批准的网络形式储值支付账户(详见第8A.1条);

(y) 「八达通银包持有人」指持有八达通银包的人士;

(z) 「八达通银包付款卡」具有第8A.1条赋予的涵义;

(aa) 「八达通银包服务」具有第8A条赋予的涵义;

(bb) 「P2P付款」指一个八达通银包向另一个八达通银包(包括其朋友的八达通银包)作出的个人对个人付款;

(cc) 「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具有第2A.1条赋予的涵义;

(dd) 「已登记八达通指可被登记作为从阁下八达通银包转账的特定八达通

(ee) 「收费项目及指引」指由本公司(八达通卡有限公司)发布的「使用八达通的收费项目及指引附表」(经不时修订),最新版本可从本公司网站www.octopus.com.hk获取;

(ff) 「服务供货商」指会在出示阁下的八达通时提供服务,并经本公司批准的任何交通营运商、零售商(包括但不限于:超级市场、便利店、食肆及快餐店、食品店、其他消费品商店如药物及化妆品店、书店、报摊、文具及礼品店、配饰店、商场、服装店、电讯公司)、娱乐/康乐/运动设施供货商、教育机构、政府相关业务实体、建筑物门禁系统服务供货商、自助服务(例如自动售卖机/自助服务站/照相亭/电话亭)、网上付款及/或流动支付平台供货商、网上及/或流动支付服务供货商或其他经本公司批准在阁下出示八达通时的提供服务者。有关服务供货商须清楚展示八达通标志;

(gg) 「工具按金」具有第5.1条赋予的涵义;及

(hh) 「第三方营运者」指一间在香港或任何地方的实体,与本公司订立正式商业关系,藉以向阁下提供跨境八达通以及某些其他功能(如有)。第三方营运者并不包括本公司与其合作提供银行联营八达通的任何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或本公司与其合作提供八达通流动电话卡的任何流动网络营运商或本公司与其合作提供Smart Octopus的任何认可流动支付服务供货商。

2A. 储值支付工具内的储值金额及工具按金

2A.1 八达通及八达通银包是《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下的一种储值支付工具。

2A.2 作为根据《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获授予储值支付工具牌照的持牌人,本公司,即八达通卡有限公司有责任根据《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为卡内资金提供足够保障。

2A.3 储值金额及工具按金(如适用)并不产生任何利息或利润。任何卡内资金产生的累算利息及其他回报(如有)均归本公司所有。

2A.4 依从《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的规定,在收到工具按金(如适用)及阁下打算为八达通(根据第6.1条)或八达通银包(根据第6.1条)增值的付款(视属何情况而定)后,本公司会将所有该等付款直接存入独立的指定银行账户(「指定银行账户」)且会分别就八达通及八达通银包在该等账户中维持卡内资金。该等账户乃以本公司名义在香港信誉良好的持牌银行及金融服务公司开立,并且指定只可分别作持有八达通及八达通银包卡内资金之用。本公司为客户资金公司的绝对权益以被动受托人形式持有存入指定银行账户的卡内资金。

2A.5 本公司会进一步维持本公司于相关指定银行账户分别就八达通及八达通银包持有的卡内资金。

2A.6 在第2A.8条的规限下,本公司将代表客户资金公司根据本发卡条款管理卡内资金,本公司并获授权根据本发卡条款于指定银行账户存入及提取款项。

2A.7本公司会从卡内资金扣除尤其以下几项:

(a) 应付八达通持有人及八达通银包持有人所作付款及其他交易所需的款额,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3.3条作出的款项;

(b)根据本发卡条款作出或应付的任何退款或其他款项;

(c) 任何卡内资金产生的累算利息或其他回报;

(d)根据本发卡条款可收取或扣除的收费、费用或其他款额;及

(e) 根据第15A.2条所没收的任何卡内资金。

为免生疑问,本公司有权承受于第2A.7(c)、(d)及(e)条中指明的款额,且有权于本公司合理地决定的日期扣除或要求作出该等款额。

2A.8 本公司会管理卡内资金,以确保时刻有足够资金以备阁下赎回款项。

2A.9 本公司将采取所有合理的组织措施,尽量降低因盗窃、欺诈、滥用、不当挪用、疏忽或管理不善而出现损失或减值卡内资金的风险。

2A.10 本公司会确保,本公司开立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及金融服务公司,不会拥有卡内资金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销权利)。

3. 总则

3.1 (a) 本公司提供两类型八达通

  (i) 租用版八达通指本公司租予阁下并要求阁下缴付工具按金的八达通。根据第12.2条,阁下可退还租用版八达通并获退回工具按金;及

  (ii) 销售版八达通指阁下从本公司之认可经销商处购买或根据第4.1(e)条从第三方取得的八达通。阁下购买销售版八达通时,毋须缴付工具按金,惟阁下不能退回销售版八达通,除非该八达通出现如第11条所述的失效情况,或如第12.3条所述注销该八达通

(b) 本公司认可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可为阁下提供银行联营八达通。这张是由该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发行的卡或产品,附有由该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提供的银行及/或付款功能,并包含八达通储值支付工具以用于透过八达通收费系统作出付款的卡或产品。每张银行联营八达通都可能受额外的条款及细则约束,阁下使用前应细心阅览,并应确定同意该等额外条款及细则。任何因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所列出的条款及细则而导致之任何责任或法律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银行联营八达通可能提供或不提供任何本公司的额外服务(例如个人八达通服务(第14条)、自动增值服务(第8条)、报失八达通服务(第15条))。本公司将透过发卡或产品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通知阁下之银行联营八达通是否提供任何该等服务。若阁下欲退回银行联营八达通,应向发卡或产品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退回,而不是向本公司、认可经销商或认可服务中心退回。

(c) 本公司与任何第三方营运者,可能向阁下提供包含两个或以上的电子货币包(其中一个具有本公司提供用于透过八达通收费系统作出付款的储值支付工具,其余的则为第三方营运者提供并管理的电子货币包)的联营或联名跨境卡或产品(跨境八达通)。其他由第三方营运者所订定的额外条款及细则,或适用于相关的电子货币包。阁下使用前应同意此等额外的条款及细则。任何有关或由于第三方营运者所列出的条款及细则而导致的任何责任或法律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本公司将会通知阁下就阁下的跨境八达通是否包含第3.1(a)(ii)条所界定的销售版八达通,以及本公司会否就阁下的跨境八达通,提供本公司的任何服务(例如个人八达通服务(第14条)、自动增值服务(第8条)、报失八达通服务(第15条))。

(d) 获本公司认可的流动网络营运商,可向阁下提供八达通流动电话卡。这是一张由该流动网络营运商发行的流动电话卡或产品,附有由该流动网络营运商提供的流动通讯功能,并包含可用于透过八达通收费系统作出付款的储值支付工具。每张八达通流动电话卡可能受其他的额外条款及细则约束,阁下应细心查阅,并应在使用前同意该等额外条款及细则。任何有关或由于流动网络营运商所列出的条款及细则而导致之责任或法律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八达通流动电话卡可具备或不具备任何本公司的服务(例如:个人八达通服务(第14条)、自动增值服务(第8条)、报失八达通服务(第15条))。本公司将透过为阁下提供八达通流动电话卡的流动网络营运商,通知阁下此卡是否具备此等服务。

(e) 本公司及任何认可流动支付服务供货商可透过以下发行方式向阁下提供「Smart Octopus」:

  (i) 直接透过流动装置上的认可流动支付应用程序或本公司不时公布的其他渠道;或

  (ii) 直接透过流动装置上的认可流动支付应用程序及与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联营或联名(「银行联营Smart Octopus」);或

  (iii) 透过流动装置上的认可流动支付应用程序或本公司不时公布的其他渠道转换经转换的八达通

Smart Octopus可用以透过八达通收费系统支付费用。当本公司向阁下发出Smart Octopus (银行联营Smart Octopus除外),本公司将要求阁下支付工具按金及发卡费(「Smart Octopus发卡费」)。阁下应仔细阅读认可流动支付服务供货商及/或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另订的可能适用的条款及细则。阁下应在使用Smart Octopus前同意该等附加条款及细则。任何有关或由于相关认可流动支付服务供货商所、及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列出的条款及细则(视属何情况而定)而导致之责任或法律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Smart Octopus可能提供或不提供任何本公司的服务(例如:个人八达通服务(第14条)、自动增值服务(第8条)、报失八达通服务(第15条))。本公司将透过认可流动支付服务供货商通知阁下阁下的Smart Octopus是否提供任何该等服务。

3.2 本公司营运八达通收费系统及八达通银包服务,并确保该系统及该服务是在合理的谨慎、技术及关注程度下营运。若阁下发现八达通或八达通银包(视属何情况而定)有任何异常情况,应尽快与本公司联络(详见第23条)。

3.3 阁下为增加八达通储值金额所支付的资金,不论由本公司直接收取或由认可增值服务供货商收取,均将根据本发卡条款适时记入阁下的八达通及供阁下使用。若阁下是有效八达通的持有人(详见第4.4条),八达通收费系统可让阁下在有展示八达通标志的本公司任何服务供货商,使用阁下的八达通储值金额,缴付若干货品及服务的费用。阁下为增加八达通银包储值金额所支付的资金(不论由本公司直接收取或由认可伙伴收取),以及阁下透过P2P付款收取的资金或来自已绑定八达通转账的资金,均将根据本发卡条款适时记入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及供阁下使用八达通银包服务。若阁下是八达通银包的真实持有人,八达通银包服务可让阁下在有展示八达通银包服务标志的任何认可伙伴,使用阁下八达通银包的储值金额缴付若干货品及服务的费用。

3.4 部份服务供货商可向阁下提供服务,如进入某一处所等,但不会使用阁下八达通的缴费功能。

3.5 服务供货商或认可伙伴均有清楚展示八达通或八达通银包服务标志以资识别,不论是在网上、实体所在处或是其他位置。若服务供货商或认可伙伴不接受阁下的八达通,缴付其货品/服务的费用或不接受阁下使用八达通银包服务(视属何情况而定),请与该服务供货商、认可伙伴或本公司联络。

3.6 服务供货商、认可伙伴及发卡组织商户(视属何情况而定)须为向阁下提供的货品及/或服务的各个方面负责。在使用服务供货商及/或认可伙伴及/或发卡组织商户的服务及/或设施时,阁下须遵行其规则、规例及附例。对于服务供货商及/或认可伙伴及/或发卡组织商户提供的货品及/或服务,本公司概不负责。对于有关事宜,阁下应直接向有关服务供货商或认可伙伴或发卡组织商户(视属何情况而定)查询。

3.7 在正常情况下,本公司将会尽合理的努力,确保八达通收费系统能够持续运作,但本公司不能保证任何服务供货商均能接受以八达通付款,因为须视乎该服务供货商本身的系统及营运,以及网络、电力、气候及其他条件或情况而定,以上因素皆在本公司的控制范围以外。在正常情况下,本公司将会尽合理的努力提供八达通银包服务,但并不会就八达通银包服务的可靠性、可供使用情况、所有权、适用性或任何其他性质的事宜作出任何声明、认可证明或保证。此外,本公司不能保证认可伙伴或发卡组织商户均能就阁下的八达通银包(或你的八达通银包付款卡,视属何情况而定)提供指定服务,因为须视乎认可伙伴或发卡组织商户本身的系统及营运,以及网络、电力、气候及其他条件或情况而定,以上因素皆在本公司的控制范围以外。在第10.4条的规限下,本公司概不就阁下因使用八达通服务及/或八达通银包服务或就此直接或间接蒙受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3.8 本公司将对任何八达通服务、八达通银包服务及本公司向阁下提供的其他服务收取合理费用。任何该等费用将于「收费项目及指引」中公布。

4. 获取及使用阁下的八达通;申请及使用阁下的八达通银包服务

4.1 如欲使用本公司的八达通相关服务,阁下须从以下人士获取有效八达通

(a) 本公司任何认可经销商。该认可经销商将会要求阁下购买销售版八达通或为租用版八达通支付工具按金(详见第5.1条);

(b) 本公司认可的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该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将向阁下发行银行联营八达通

(c) 第三方营运者。该第三方营运者可能选择向阁下提供跨境八达通

(d) 为阁下提供八达通流动电话卡的流动网络营运商;

(e) 获本公司认可、为阁下提供销售版八达通的任何其他第三方。在此情况下,本公司会将阁下视作该八达通的拥有人,犹如阁下已购买该销售版八达通一样;

(f) 有效八达通的现有持有人,不论该八达通是由该现有持有人购买或是本公司租予他的亦然。在此情况下,本公司会将阁下(即该八达通的现时持有人)当作该八达通的新持有人处理,以及当作本发卡条款所指的本公司客户处理。在使用有关八达通时,阁下同意受本发卡条款约束。然而,如属个人八达通(详见第14条)或该八达通的服务条款规定不准转让(如自动增值服务(详见第8条)),则现有持有人不得转让该八达通;或

(g) 为阁下提供Smart Octopus(包括银行联营Smart Octopus)之认可流动支付服务供货商。

4.2 本公司并不拥有任何:

(a) 销售版八达通(如第4.1(a)、4.1(e)或4.1(f)条所述);

(b) 银行联营八达通(如第4.1(b)条所述);

(c) 跨境八达通(如第4.1(c)条所述);

(d) 八达通流动电话卡(如第4.1(d)条所述);及

(e) Smart Octopus(如第4.1(g)条所述);

但本公司将保留管理上述八达通所载软件及数据的权利。

4.3 所有租用版八达通属本公司所有,而本公司保留向阁下收回租用版八达通的权利,以及管理阁下租用版八达通所载软件及数据的权利,以上权利均将按本公司全权酌情决定行使。

4.4 「有效八达通指符合以下定义的真正八达通

(a) 按照特定服务供货商发卡条款、规则、规例及/或附例的规定,属于阁下符合资格的述明车费类别(如小童、长者或学生身份等);

(b) 未遭损毁或未经擅改;及

(c) 由阁下合法取得。

4.5 若阁下的八达通仍有正数储值金额,但储值金额不敷应付所拟进行的交易,则阁下的八达通仍可在此项交易中使用,惟阁下的八达通因此项交易而产生的备用余额(即备用限额),不得超逾本公司不时决定及公布的最高限额。本公司可选择及全权决定,并会不时通知阁下,是否为任何八达通提供备用余额功能。

4.6 如欲使用八达通银包服务,阁下须登记一个八达通银包(详见第8A条)。

4.7 倘若怀疑阁下的八达通或阁下的八达通银包被用于未经授权的交易,请立即联络本公司(详见第23条)。本公司可要求阁下于合理时间内提供数据(包括个人资料),以支持阁下提出之未经授权的交易。经确认阁下遵守第9.1条并确定在与阁下八达通或阁下八达通银包(视属何情况而定)有关的未经授权交易后,本公司将向阁下退还该等未经授权交易涉及的款额。本公司将就提供此服务收取合理费用(「未经授权使用申索费」)。本公司就调查作出的决定即为最终决定。

4.8 为保障阁下权益,在进行涉及阁下八达通及/或阁下八达通银包的高风险交易(「高风险交易」)前,本公司将执行用户认证程序。高风险交易指超出本公司不时公布的单宗交易限额或总交易限额。

5. 租用八达通时或本公司向阁下发出Smart Octopus时向本公司缴付的工具按金

5.1 倘若本公司向阁下发行租用版八达通,认可经销商将代表本公司向阁下收取按金(「工具按金」)以令八达通可供使用,工具按金将存放于本公司,而本公司将会持有工具按金作为阁下的八达通的抵押。

5.2 倘若本公司向阁下发出Smart Octopus(银行联营Smart Octopus除外),本公司将向阁下收取工具按金,而本公司将会持有按金作为阁下的八达通的抵押。

5.3 本公司就租用版八达通Smart Octopus(银行联营Smart Octopus除外)向阁下收取的工具按金款额,应为本公司不时决定及公布的合理款额,藉以弥补该八达通的费用、本公司发行该八达通给予阁下所产生的费用、维持八达通收费系统供阁下使用及提供备用余额功能(如适用)的有关费用。

6. 为阁下的八达通及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增值

6.1 如欲使用八达通收费系统缴费,阁下须前往认可增值服务供货商,缴付现金或其他可接受的付款形式,为阁下的八达通增值,或如为阁下的Smart Octopus,则透过认可流动支付应用程序支付获接受的付款,或(如适用)使用八达通自动增值服务(详见第8条)或本公司不时决定及公布的其他方式为八达通增值。如欲使用八达通银包服务,就本公司不时公布的指定八达通银包,阁下须前往认可伙伴,缴付现金或其他可接受的付款形式或使用本公司不时决定及公布的其他方式,为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增值。本公司将就提供增值服务收取合理费用(「增值服务费」)。认可增值服务供货商及认可伙伴,只可为阁下的八达通及阁下的八达通银包(视属何情况而定)提供本公司不时决定及公布高于某最低款额、某数额倍数及/或其他增值款额。

6.2 真确的认可增值服务供货商或认可伙伴,为阁下的八达通或阁下的八达通银包(视属何情况而定)增值,不会提供任何折扣优惠,唯属于本公司认可的正式推广活动的一部份则另作别论。如阁下对有关认可增值服务供货商或认可伙伴的真正身份有所怀疑,不应尝试增值。本公司概不承认未经认可的增值服务供货商或未经认可的伙伴为阁下的八达通或阁下的八达通银包所作的增值,或以任何其他不合法方式所作的增值。

7. 储值的最高限额

阁下的八达通及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可储存的最高款额(「储值限额」)为本公司不时通知阁下的最高限额。

8. 八达通自动增值服务

本公司联同一些参与银行及金融服务公司,或会就本公司选定的八达通提供自动增值服务(「自动增值服务」)。阁下可透过其中一间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另行申请自动增值服务。此外,阁下的银行联营八达通,亦可能提供自动增值服务。参与银行及金融服务公司就提供自动增值服务可能各自设有独立的附加条款及细则,在使用此服务前,阁下应细心阅览,并确定同意该等额外条款及细则。任何因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所列明的条款及细则而导致的任何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8A.八达通银包服务

8A.1 本公司提供网络储值支付服务(「八达通银包服务」),该服务须受本公司不时通知阁下的若干账户及交易限制规限。本公司亦可能会提供与认可伙伴有关连的八达通银包服务,阁下可透过任何一间认可伙伴个别申请。由本公司提供与认可伙伴有关连的八达通银包服务,可能设有独立的附加条款及细则,在使用前,阁下应细心阅览,并确定同意该等额外条款及细则。任何因认可伙伴所列明的条款及细则而导致的任何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本公司就八达通八达通银包服务,可能会向阁下发出相关发卡组织品牌以网络形式运作的卡或产品(「八达通银包付款卡」)。每张八达通银包付款卡可能具有独立附加条款及细则,在使用前,阁下应细心阅览,并确定同意该等额外条款及细则。任何因信用卡组织所列明的条款及细则而导致的任何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8A.2 阁下须透过本公司不时公布的途径,及按照本公司不时公布的要求登记一个八达通银包以成为八达通银包持有人,方可使用八达通银包服务。作为八达通银包持有人,阁下保证阁下(a)符合本公司不时公布的最低年龄规定;(b)持有本公司不时公布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c)所提供的任何数据,包括阁下的个人资料,皆准确、完整及最新; (d)会尽快更新数据(包括个人资料),以确保阁下向本公司提供的数据皆准确、完整及最新。本公司将就提供八达通银包收取合理费用(「八达通银包费用」)。作为八达通银包持有人,阁下可透过本公司不时公布的途径及要求,登记一张与阁下八达通银包连结的八达通银包付款卡。若阁下已获发八达通银包付款卡,如需申请补发八达通银包付款卡,应与本公司联络或经本公司不时公布的途径申请补发。本公司将就提供补发八达通银包付款卡收取合理费用(「八达通银包付款卡补发费用」)。你亦可以透过本公司不时公布的途径及程序随时申请取消你的八达通银包。阁下的八达通银包一经注销,而透过阁下的八达通银包所登记及连结的八达通银包付款卡亦会失效,随后将无法重新启动。

8A.3 阁下明白,当成为八达通银包持有人,阁下作为八达通银包持有人的身份(包括已遮掩的姓名或显示名称)(「身份」)可按阁下的选择公开、分享及让知悉阁下登记在八达通银包的手机号码的其他八达通银包持有人(包括朋友),透过其流动装置内的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序阅览有关数据。阁下亦明白,一切讯息、相片及/或其他信息(如阁下的身份)(「内容」),皆属建立者所拥有。在使用八达通银包服务时,阁下须就经阁下的八达通银包上载、刊登、发出、传送、分享或以其他形式提供的有关内容(不论全部或部份)所产生的后果而负上所有责任。本公司不会就内容或其任何部份承担保密责任。当阁下透过八达通银包服务提交内容时,即表示阁下同意授予本公司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性的、免使用费的及可转让的特许,以因应八达通银包服务,透过任何及所有媒体和方式使用、复制、发布及提供有关内容,而阁下保证有权授予前述的特许。阁下亦同意授权各八达通银包持有人,阅览阁下于八达通银包服务下的身份,并授权各朋友于八达通银包服务下阅览其内容。一旦本公司以全权及绝对的酌情权认为任何内容属于或有可能属于以下情况时︰

(a) 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b)非法、淫亵、诽谤、侮辱或恐吓成份;

(c) 包含恶意、歧视或骚扰讯息;或

(d)对任何八达通银包持有人、八达通银包服务使用者或任何第三方作不恰当或带有侮辱成份;

除了其他权利及补偿方法之外,本公司有权实时终止阁下的八达通银包而无需作出通知。阁下的八达通银包一经终止,随后将无法重新启动。

8A.4 本公司仅会在必须履行具管辖权的法院或相关监管机构发出的搜查令或命令情况下披露内容。

8A.5 阁下可透过流动装置上的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序或本公司不时公布的其他渠道,与特定八达通银包持有人(包括朋友)进行P2P付款。每宗P2P付款均受若干条件规限,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不时知会阁下的储值限额、每日交易限额及年度交易限额。本公司将就P2P付款向阁下收取合理费用(「P2P付款费」)。

8A.6 就本公司不时公布的指定八达通银包,阁下可透过流动装置上的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序或本公司不时公布的其他渠道:

(a) 从阁下的八达通银包转账至已登记八达通(或就本公司不时公布的指定八达通银包,阁下可以从该八达通银包转账至八达通(包括已登记八达通));或

(b) 在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及已绑定八达通之间进行转账;或

(c) 从已绑定八达通为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增值(详见第6条)。

从阁下的八达通银包转账至已登记八达通,或就本公司不时公布的指定八达通银包,从阁下的八达通银包转账至八达通,及/或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及已绑定八达通之间的转账,及/或为阁下的八达通银包提供增值服务,须受若干条件规限,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不时知会阁下的储值限额、每日交易限额、年度交易限额、每月从已登记八达通转账的限额及每月从作为已登记八达通Smart Octopus转账的限额。

8A.7 阁下可透过流动装置上的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序或本公司不时公布的其他渠道,使用阁下八达通银包中的储值金额,缴付本公司认可伙伴所提供的货品及服务的费用,但须受若干条件规限,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不时知会阁下的每日交易限额。若阁下已获发八达通银包付款卡,你可以八达通银包付款卡使用阁下八达通银包中的储值金额,支付该发卡组织商户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论于网上、实体地点或其他本公司不时公布的渠道。以八达通银包付款卡使用阁下八达通银包中的储值金额,但除上述适用于八达通银包的条件外,亦受若干条件规限,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不时知会阁下的年度消费限额。本公司将就使用八达通银包付款卡支付向阁下收取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港元进行付款交易的交易费用(「外币交易费用」)及以港元进行的境外付款交易费用(「境外(港元)交易费用」),本公司或会不时知会阁下以上费用。

8A.8 阁下可透过流动装置上的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序或本公司不时公布的其他渠道,将八达通银包中的资金转入:

(a) 阁下于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开立的已登记银行账户;或

(b) 快速支付系统用户账户;或

(c) 阁下于本公司认可企业开立的已登记账户。

阁下将八达通银包中的资金转入阁下已登记的银行账户、快速支付系统用户账户及/或阁下于本公司认可企业开立的已登记账户,须受若干条件规限,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不时知会阁下的每日交易限额。本公司会就将阁下八达通银包中的资金转入阁下已登记的银行账户、快速支付系统用户账户及/或阁下于本公司认可企业开立的已登记账户的转账收取合理费用(「转账费用」)。

8A.9 除了第8A.3条所规定外,在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公司可于无须承担任何责任的情况下随时有全权及绝对的酌情权,实时暂停或终止阁下的八达通银包︰

(a) 阁下已违反或将会违反任何适用法例或规例;

(b) 阁下已违反或将会违反任何本发卡条款的条款;

(c) 本公司认为阁下使用八达通银包,将会损害或危害八达通银包服务的完整性或安全性;或

(d) 本公司需要遵从具管辖权力的法院、或政府、或相关监管机构或交易所发出的命令。

如阁下的八达通银包被暂停,本公司会于确定以上情况不再存在或不会再发生时,又或确定阁下八达通银包的使用,不会损害或危害八达通银包服务的完整性及安全性时,取消有关暂停。在第15A条的规限下,如阁下的八达通银包被终止,本公司会按照本公司系统的记录所示,于扣除包括八达通银包服务收费欠款等任何款额后,安排将阁下八达通银包中的储值金额(如有)退还阁下。阁下的八达通银包一经终止,随后将无法重新启动。

8A.10 除了第8A.3及8A.9条所规定外,若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内未有足够储值金额支付包括八达通银包服务收费欠款等任何款额时,除了其他权利及补偿方法外,本公司亦有权实时终止阁下的八达通银包而无需作出通知。阁下的八达通银包一经终止,随后将无法重新启动。

8A.11 如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受到任何方面的影响,阁下应立即通知本公司(详见第23条)。阁下须承担阁下通知本公司上述问题前阁下的八达通银包被用于未经授权交易所产生的损失。

9. 使用阁下八达通及八达通银包时的义务

9.1 阁下应采取合理安全预防措施,小心保管阁下的八达通,以免损坏或被擅自改动或未经授权使用。阁下应采取合理安全预防措施,小心保管阁下的八达通银包,确保妥善及安全地使用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包括保密阁下的账户密码。如阁下向本公司交回的租用版八达通因分层、折曲、切割、破损、涂写或以任何方式在上面附加物料及/或对象而损毁或改变,本公司将收取「收费项目及指引」所列的合理费用,藉以弥补损毁的费用。

9.2 阁下不得使用或容许任何人使用阁下的八达通及/或八达通银包作任何非法用途。

9.3 阁下只可在有展示八达通标志的地方,出示阁下的八达通。阁下不应在没有展示八达通标志的收费器上出示阁下的八达通,因为此举可能损毁八达通及/或引致阁下损失。

9.4 阁下不得以任何方法擅自改动八达通(包括但不限于八达通所储存的软件及数据)。阁下不应以任何方法利用或干扰阁下的八达通银包或滋扰其他八达通银包服务使用者,尤其是阁下不得使用或启动任何自动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robots、load testers或spiders程序)进入八达通银包或使用八达通银包服务。擅自改动阁下的八达通所载数据,可能构成刑事罪行。如擅自改动阁下的八达通或者利用或干扰阁下的八达通银包,本公司将不承认以该八达通或八达通银包所进行之交易或退还该八达通或八达通银包的任何储值金额或工具按金(如适用)。

9.5 如因阁下改动或干扰或容许第三方改动或干扰阁下的八达通及/或八达通银包数据引致本公司蒙受或产生任何费用、支出、损失或损害,本公司有权追收合理的费用、支出、损失或损害赔偿。

9.6 如阁下遗失八达通八达通被窃,或本公司有合理理据怀疑有可疑行为,或按现行法例所要求,本公司会要求阁下与本公司及(如适用)警方合作,以寻回阁下的八达通。如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受到干扰、或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存在上述性质的行为,或按现行法例所要求,本公司会要求阁下与本公司及(如适用)警方合作以进行调查。

9.7 本公司的职员及本公司认可服务供货商的授权代表,均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检查阁下的八达通以及包含八达通的品目,包括该八达通的数据在内。

10. 正确使用阁下的八达通及八达通银包

10.1 由于可能互相干扰,阁下请勿同时携带超过一张八达通,或携带八达通时将之贴近另一非接触式智能卡,否则有关风险一概由阁下承担。如因使用阁下的八达通,损害任何八达通或电子装置的功能,本公司概不负责。如阁下要求本公司退回错误扣除的数额,而该错误源自阁下同时携带超过一张八达通或携带八达通时,将之贴近另一非接触式智能卡,本公司保留不接纳退款要求的权利。

10.2 如因阁下不当或未经授权使用阁下的八达通及/或八达通银包造成任何人身损伤及/或财物损失或损毁,本公司概不负责。

10.3 阁下同意弥偿本公司就阁下不当或未经授权使用阁下八达通或八达通银包服务而使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蒙受、承受或产生的一切诉讼、法律程序、债务、申索、损失、损害及合理费用及支出(包括一切合理的法律费用)。

10.4 本发卡条款并不免除或限制本公司因疏忽或欺诈造成死亡或人身损伤而须承担的责任。

11. 功能失效

若阁下八达通的功能并非因阁下的过错所致而失效,而阁下亦没有在任何方面损毁或擅自改动该八达通

(a) 如阁下持有租用版八达通或是从本公司认可经销商处购得的销售版八达通,阁下应将该八达通退回本公司的认可服务中心。如属租用版八达通,本公司将会安排退回储存于该八达通内的储值金额(如有),并补发一张临时八达通给阁下;如属销售版八达通,则本公司只会安排退回储存于该八达通内的储值金额(如有)(详见第12.2及12.3条);或

(b) 如阁下持有跨境八达通,阁下应联络本公司的认可服务中心(或任何由本公司认可服务中心所指示的其他方)或本公司不时公布的其他渠道。本公司只会安排退回储存于该八达通内的储值金额(如有)(详见第12.5条);或

(c) 如阁下是按第4.1(e)条所述,从任何其他第三方取得阁下的八达通,阁下应与该第三方联络;或

(d) 如阁下购买的八达通设有有限期的售后保养服务,阁下应与有关保养服务提供商联络;或

(e) 如阁下获发的是银行联营八达通,应联络发行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在正常情况下,该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将为阁下补发银行联营八达通。如该八达通有任何正值或负值储值金额,将由发行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办理;或

(f) 如阁下获提供的是八达通流动电话卡,阁下应联络本公司或登入本公司网站或利用本公司不时公布的其他渠道,申请注销使用阁下八达通流动电话卡八达通功能,以便安排退回其中储存的任何储值金额(如有)。阁下亦应联络流动网络营运商。在正常情况下,该流动网络营运商将补发八达通流动电话卡给阁下,并可能为此收取费用;或

(g) 倘若阁下获发出Smart Octopus并且在获发出Smart Octopus时已向本公司提供个人资料(如适用),则阁下注销阁下的Smart Octopus时应联络本公司或使用本公司的网上申请或本公司不时公布的其他渠道,本公司会安排退回储存于该八达通内的工具按金(如适用)及储值金额(如有)予阁下。如属银行联营Smart Octopus,则会透过发卡或产品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视属何情况而定)退回。退回储存于阁下的Smart Octopus内的工具按金(如适用)及储值金额须受若干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不时通知阁下的每部流动装置的每年退款限额。

12. 退还或注销阁下的八达通以及注销阁下的八达通银包

12.1 本第12条受第15A条规限。

12.2 阁下可在下列情况下退回八达通

(a) 如阁下的八达通功能失效,可根据第11条所述退回;或

(b) 如阁下持有租用版八达通,阁下可自行选择将其退回认可服务中心。当阁下退回租用版八达通并申请退款时,有关该八达通的工具按金(如适用)及储存于该八达通内的储值金额(如有),将会全数退还给阁下。但在以下情况,本公司可扣除合理款额,藉以弥补以下各项费用:

  (i) 阁下租用版八达通的负值储值金额;

  (ii) 手续费(视乎本公司已将该八达通租予阁下的时间多久而定)(「手续费」),藉以弥补本公司产生的费用,包括认可服务中心提供退还及退款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iii) 阁下租用版八达通任何损毁的修理费用(如适用);

  (iv) 自动增值服务的任何欠款;

  (v) 第13.2条所述的不常用八达通行政费(如适用);

  (vi) 任何其他款项,包括八达通服务费欠款。

12.3 如阁下退回销售版八达通以作注销,本公司将停用阁下的销售版八达通,并于扣除任何包括八达通服务收费及欠款等款额后,退回其储存的任何储值金额。然而,本公司不会退回该销售版八达通的售价(如有)。如阁下注销销售版八达通,随后将无法重新启动。

12.4 阁下或发行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可根据阁下与发行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之间的持卡人协议,以及根据本发卡条款的规定,申请注销阁下的银行联营八达通。如阁下的银行联营八达通被注销,本公司在阁下与发卡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之间的持卡人协议条文的规限下,将透过发卡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向阁下退回其中储存的任何储值金额(如有)。然而,本公司将不会向阁下退还该银行联营八达通的费用(如有)。

12.5 阁下可将跨境八达通退还本公司的认可服务中心(或任何由本公司认可服务中心所指示的其他地方)。阁下的跨境八达通退还事宜,将按照与根据上文第12.3条退还销售版八达通相同的方式处理。

12.6 阁下应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认可服务中心(或任何由本公司认可服务中心所指示的其他方)联络,或登入本公司网站或利用本公司不时公布的其他渠道,申请注销使用阁下八达通流动电话卡八达通功能。本公司在扣除包括八达通服务收费及欠款等任何款额后,将停用阁下八达通流动电话卡八达通功能,并将此八达通流动电话卡内的储值金额退还阁下。然而,本公司将不会向阁下退还,此八达通流动电话卡的售价或任何费用(如有)。如阁下注销使用八达通流动电话的八达通功能,随后将无法重新启动。

12.6A 如阁下已获发出Smart Octopus及在获发出Smart Octopus时已向本公司提供个人资料(如适用),阁下可使用认可流动支付应用程序或本公司的网上申请或本公司不时公布的其他渠道,以注销阁下的Smart Octopus,本公司将在扣除以下费用后停用阁下的Smart Octopus

  (i) 阁下的Smart Octopus内的任何负值储值金额;

  (ii) 手续费(银行联营Smart Octopus除外)(视乎阁下已获发出该Smart Octopus的时间多久而定)(「Smart Octopus手续费」),藉以弥补本公司产生的费用;

  (iii) 自动增值服务的任何欠款;

  (iv) 第13.4条所述的不常用Smart Octopus行政费(如适用);

  (v) 关于八达通服务的任何其他金额(包括收费欠款);

并将此八达通内的工具按金(如适用)及储值金额退还阁下,或透过发卡或产品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视属何情况而定)退还。但本公司将不会向阁下退还与阁下的Smart Octopus相关的费用或任何收费。如阁下注销Smart Octopus,随后将无法重新启动Smart Octopus。退回储存于阁下的Smart Octopus内的工具按金(如适用)及储值金额须受若干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不时通知阁下的每部流动装置的每年退款限额。

12.7 阁下可随时透过本公司不时公布的途径及方法,申请注销阁下的八达通银包。本公司于扣除任何包括八达通银包服务收费欠款等款额后,会安排退还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储值金额(如有)。然而,本公司不会将八达通银包付款卡任何相关费用或收费退还阁下。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包括八达通银包付款卡,如适用) 一经注销,随后将无法重新启动。如八达通银包持有人已身故,已故八达通银包持有人的遗产代理人,应提交已故八达通银包持有人的死亡证明,以及作为遗产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藉以认领任何储值金额的退款。本公司将就注销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向阁下收取合理行政费(「八达通银包注销费」)。

12.8 本公司保留权利毋须给予理由而随时收回、注销、终止或暂停阁下的八达通、八达通银包服务(包括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及八达通银包付款卡,如适用)或本公司任何服务,但本公司将会采取合理步骤,藉以将对阁下造成的不便减至最低。阁下须按照本公司所通知的方式,提交阁下的八达通,以便办理补发手续。在该情况下,本公司会将工具按金(如适用)及储值金额(如有)退还阁下。

12.9 八达通乃专为缴费及相关服务而设,并非作为汇兑或转移款项的媒介。就根据本发卡条款提供的任何服务而言,本公司保留权利,向阁下要求提供数据(包括个人资料)、进行调查(可因而收取合理费用(「调查费」)),以及全权决定拒绝个人或机构提出的多次、高价值或重复的购买或退款要求。,

13. 不常用八达通及八达通银包

13.1 不常用八达通八达通银包失效

(a) 发给阁下的八达通是供阁下经常使用。若阁下在本公司不时公布的期间内并未为阁下的八达通增值,基于对阁下及本公司的保障,本公司将会当作阁下的八达通不再使用处理,并将会令阁下的八达通失效。若阁下其后拟让该八达通重新启动,本公司将向阁下收取合理的重新启动费用(「重新启动费用」)。

(b) 阁下的八达通银包旨在供阁下经常使用。若阁下在本公司不时公布的期间内并无为八达通银包增值或没有在任何付款交易中使用八达通银包,基于对阁下及本公司的保障,本公司将视阁下的八达通银包不再使用,因此会暂停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包括八达通银包付款卡,如适用)。若阁下其后拟重新启动该八达通银包,本公司将向阁下收取重新启动费用。

13.2 不常用租用版「成人」八达通行政费

如阁下持有于2017年10月1日(「不常用八达通行政费生效日期」)或之后发出的「成人」类别的租用版八达通 (即租用版成人八达通,已加注「学生身份」或「残疾人士身份」的个人八达通,或阁下为未满十八岁或年满六十岁或以上之租用版个人八达通持有人除外),并在本公司不时决定及公布的指定期间(每段期间被称为一段「不常用期间」)内没有为该八达通增值或没有使用该八达通作付款交易,本公司将向阁下收取其不常用租用版成人八达通于每段不常用期间的行政费用(「不常用八达通行政费」)。不常用八达通行政费将从阁下的不常用八达通的储值金额(如有)及工具按金中扣除:

(a) 直到阁下的不常用八达通重新启动为止;

(b) 直到阁下按第12.2(b)条所述退回阁下的八达通为止;或

(c) 直到储值金额及工具按金被扣完为止(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将注销阁下的八达通,且阁下的八达通随后将无法重新启动);

以最早者为准。

13.3 就本第13.2条而言:

(a) 首段不常用期间指以下二者中的较后者:

  (i) 本公司在阁下上次增值或阁下上次使用八达通进行付款交易(以较后者为准)后指定的期间;或

  (ii) 紧接不常用八达通行政费生效日期之后的指定期间。

(b) 随后的不常用期间指此后连续十二个月的期间或本公司不时决定及公布的指定期间。

13.4 不常用Smart Octopus行政费

如阁下持有Smart Octopus (「长者」类别的Smart Octopus,或阁下为未满十八岁之个人Smart Octopus持有人,或阁下为年满六十岁或以上之个人Smart Octopus持有人,或阁下为银行联营Smart Octopus持有人除外),并在本公司不时决定及公布的指定期间(每段期间被称为一段「不常用Smart Octopus期间」)内没有为该Smart Octopus增值或没有使用该Smart Octopus作付款交易,本公司将向阁下收取不常用Smart Octopus于每段不常用Smart Octopus期间的行政费用(「不常用Smart Octopus行政费」)。不常用Smart Octopus行政费将从阁下的不常用Smart Octopus的储值金额(如有)及工具按金中扣除:

(a) 直到阁下的不常用Smart Octopus重新启动为止;

(b) 直到阁下按第11(g)条或第12.6(A)条所述注销阁下的Smart Octopus为止;或

(c) 直到储值金额及工具按金被扣完为止(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将注销阁下的Smart Octopus,且阁下的Smart Octopus随后将无法重新启动);

以最早者为准。

13.5 就第13.4条而言:

(a) 首段不常用Smart Octopus期间指本公司在阁下上次增值或使用Smart Octopus进行付款交易(以较后者为准)后指定的期间;

(b) 随后的不常用Smart Octopus期间指此后连续十二个月的期间或本公司不时决定及公布的指定期间。

13.6 有关详情已于「收费项目及指引」列出,欢迎登入本公司网站www.octopus.com.hk参阅。

14. 个人八达通服务

14.1 如本公司提供个人八达通服务,阁下可向本公司申请将阁下的身份与特定八达通联系(「个人化」)。阁下的个人资料将以电子格式储存于个人八达通内,此资料可能或不予印在该个人八达通上。本公司将就制作及(如提出要求)处理退回阁下的个人八达通收取合理费用(「个人化费用」)。

14.2 发行银行联营八达通的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可能为阁下提供本公司的个人八达通服务。任何有关发行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订明额外费用或收费将由有关发行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通知阁下。

14.3 如有关阁下个人八达通的姓名、地址、电话或电邮地址有任何更改,阁下须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

14.4 个人八达通享有更强的保障。如阁下的八达通或其安全性受到任何方面的影响,阁下应立即通知本公司(详见第23条)。阁下可能要承担其受影响八达通被用于未经授权交易所产生的损失。

14.5 阁下不得容许其他人使用阁下的个人八达通。如发现其他人管有阁下的个人八达通,本公司及/或代表本公司的服务供货商均有权(但并无责任)向有关人士收回阁下的个人八达通

14.6 如阁下拟将阁下的个人八达通退回本公司的认可服务中心或以本公司不时公布的其他渠道将个人八达通退回,阁下须亲自提交该个人八达通,或(如该个人八达通的持有人已身故)由已故持有人的遗产代理人提交该个人八达通及已故持有人的死亡证明,以及作为遗产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藉以申请取回第12条所述的工具按金(如适用)及/或任何储值金额退款。

15. 报失八达通服务

15.1 若阁下是个人八达通持有人或自动增值服务用户,阁下将会自动获得本公司提供的报失八达通服务。此项报失八达通服务,不适用于本公司的其他服务,除非有关服务的条款及细则有清楚说明,则另作别论。

15.2 若阁下获得本公司提供报失八达通服务,而阁下遗失八达通八达通被窃,阁下须立即通知本公司(详见第23条),除非此八达通银行联营八达通,则应通知该发行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本公司在收讫阁下报失后的指定期间(「报失八达通通知期」,最新近的报失八达通通知期载列于「收费项目及指引」)后,将阁下的八达通注销及停用。本公司将不时决定及公布报失八达通通知期。阁下的八达通一经注销,将无法重新启动。

15.3 第15.2条所述的报失八达通服务,将可保障阁下不会于报失八达通通知期届满后承担八达通内尚有的储值金额以及经自动增值服务增值之款项的损失。在报失八达通通知期届满之前,阁下可能要承担其八达通被用于未经授权交易所产生的损失。

15.4 于报失八达通通知期届满时,本公司会按照本公司系统的记录所示的工具按金(如适用)及储值金额(如有)退还阁下。本公司将就提供此项报失八达通(银行联营Smart Octopus除外)服务向阁下收取合理费用(「报失八达通服务费」),并(a)从阁下的八达通工具按金或储值金额(如有)的退款中扣除,或(b)由阁下缴付。

15A.八达通及八达通银包中的款额的效期届满、退款及厘定

15A.1 依据第12或15条所述而退还给阁下的八达通内任何工具按金及/或储值金额将不获计算利息。而按第8A或12条所述,退还给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内任何储值金额将不获计算利息。任何卡内资金产生的累算利息或其他回报(如有),均归本公司所有。

15A.2 若阁下的八达通内任何工具按金及/或储值金额或八达通银包内储值金额的退款,于本公司不时公布的期间(「届满日期」)内仍未被阁下领取,本公司将予以没收而毋须另行通知,无论任何情况下,阁下不能就此提出任何申索。本公司于届满日期届满后有权享有该工具按金及储值金额。

15A.3 退款一经收讫,阁下须当作为已接纳该等款额为正确,并同意解除本公司对阁下负有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该等退款款额的任何差额或错误。

15A.4 在厘定将要退还给阁下的工具按金及储值金额时,除非本公司有任何明显错误,本公司持有的记录须视为工具按金及/或储值金额的确证。

15A.5 本公司获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牌照,向阁下提供八达通服务及八达通银包服务。本公司在合理的谨慎、技术及关注程度下提供本公司服务。若本公司于相当不会出现的情况下撤出其商业营运,包括本公司清盘或储值支付工具牌照被暂停或撤销,本公司将遵循本公司的业务退出计划及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指示(如有)。

16. 有关阁下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关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该条例」)的通知(「本通知」)

16.1 该条例规管本公司不时向阁下收集、管有、处理及使用个人资料及其他信息(「数据」)。该资料应包括事务历史记录(即本公司从(a)本公司八达通读写器及/或从其他渠道取得阁下在使用八达通时的事务数据,及(b)八达通银包服务运作及/或从其他渠道取得阁下在使用八达通银包时的事务数据),而此等事务历史记录根据该条例第2(1)条的定义,构成「个人资料」。此等数据可让本公司向阁下提供八达通及八达通银包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有关本公司的私隐政策详情,请参阅本司刊载于www.octopus.com.hk的「私隐政策」,而本通知则为本公司收集、管有、处理及使用资料的依据。

16.2 如不向本公司提供阁下的个人资料,本公司可能无法因应要求而向阁下提供本公司的某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八达通服务、自动增值服务、报失八达通服务、八达通银包服务、申请注销使用阁下八达通流动电话卡八达通功能申请注销阁下的八达通银包申请注销阁下的Smart Octopus或事务历史记录查询等。

16.3 直接促销:本公司希望使用阁下以下个人资料,透过短讯(SMS)、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序推播通知及/或电邮,向阁下不时传送有关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包括于服务供货商使用八达通及于认可伙伴使用八达通银包服务)的最新推广优惠及信息:

(a) 姓名;

(b) 电邮地址 (以传送电邮)

(c) 联络电话号码 (以传送短讯(SMS))

(d) 八达通银包号码及/或八达通号码,视乎情况;及/或

(e) 已安装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序的流动装置识别编号。

除非获得阁下同意,否则本公司不会就此使用阁下的数据。阁下可于我们不时公布的渠道表示拒绝本公司在直接促销推广上使用阁下的数据并毋须承担任何费用。

16.4 本公司只会如前述获得阁下同意后,使用阁下的数据向阁下提供有关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包括于服务供货商使用八达通及于认可伙伴使用八达通银包服务)的直接促销推广数据。本公司或会执行内部运作程序以确保本公司能够:

(a) 加深了解阁下的特点,以向阁下提供其他更适切的服务(如特别推广活动);

(b) 协助本公司挑选阁下应感兴趣的产品及服务;

(c) 安排推广优惠及奖赏。

16.5 目的:阁下同意,本公司可将阁下的资料作以下用途:

(a) 处理本公司不时为阁下提供服务的申请;

(b) 向阁下提供客户通知及根据上述第16.3条所示,提供直接促销推广数据;

(c) 根据法例、规则、规例、守则或指引,进行所需的客户尽职审查;

(d) 八达通收费系统、八达通银包服务及卡内资金的管理、运作及保养,包括审计及本公司与阁下根据本发卡条款行使其权利;

(e) 为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即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设计新服务或改善现有服务;

(f) 本公司与阁下进行通讯;

(g) 调查投诉或备受怀疑的可疑交易(不论是否有关八达通,或是有关跨境八达通或其他方面)及研究服务改善措施;

(h) 防止及侦测罪行;及

(i) 根据法例、规则、规例、守则或指引作出披露。

16.6 转移:本公司会将阁下的资料保密,但阁下同意,基于第16.5条列出之目的,本公司可将有关资料转移或披露予位于香港境内的下述各方(惟第16.6(a)、(b)、(c) 、(d)及(e)条中列出的有关方或下方(g)条中列出的客户资金公司的拥有人或服务供货商可能位于香港境外):

(a) 阁下已选择登记并对本公司有保密责任的银行联营八达通发行商与参予自动增值服务的银行及金融服务公司;

(b) 八达通银包付款卡相关的发卡组织、发卡组织商户及/或相关的代理人或承办商;

(c) 对本公司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营运者;

(d) 对本公司有保密责任的认可流动支付服务供货商;

(e) 对本公司有保密责任而向本公司提供与本公司业务运作有关的行政、电讯、计算机、打击洗钱及恐怖份子筹资情报、付款、数据处理或其他服务的代理人或承办商(例如专业顾问、电话服务中心供货商、收账公司(若阁下拖欠本公司款项)、速递公司、礼品换领中心或数据输入公司);

(f) 对本公司有保密责任的本公司附属公司及/或联属公司;

(g) 参与(i)确保根据本发卡条款及《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处理卡内资金及(ii)在本公司于清盘时管理卡内资金的客户资金公司、其拥有人及其第三方服务供货商;

(h) 阁下指定的朋友;及

(i) 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或联属公司,根据任何法例、规则、规例、守则及/或指引规定及/或履行任何具管辖权力的法院、执法机关及/或监管机构所发出的命令,按照适用之法例、规则、规例、守则及/或指引,有具约束力责任履行在法律上可强制执行向任何执法机关及/或监管机构作出披露的要求,但此类披露须有适当授权方可作出。

为免存疑,除非获得阁下同意,本公司将不会向第三方,包括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及 / 或联属公司,转移或披露阁下的数据以作第三方的直接促销推广用途。

16.7 查阅:阁下有权:

(a) 查核本公司是否持有阁下的数据及查阅该等数据;

(b) 要求本公司改正任何不准确资料;及

(c) 确定本公司处理数据的政策及惯例和获告知本公司持有的数据类别;及

(d) 要求本公司按上述 「条款及细则」中第16.3及16.4的规定,不要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用作直接促销之用途,并因此本公司将会按阁下的要求实行而阁下毋须承担任何费用。

16.8 本公司将就依从阁下查阅阁下资料的任何要求,向阁下收取合理费用(「数据查阅费」)。

16.9 任何查阅资料的要求,应以书面向下列人士提出:

  香港九龙九龙湾宏泰道23号Manhattan Place 46楼

  八达通卡有限公司

  保障资料主任

  电邮地址:dpo@octopus.com.hk

16.10 若将来任何时间阁下不再希望收到本公司透过指定或所有途径所发出的直接促销推广数据,或若阁下希望本公司停止使用阁下的数据作直接促销用途,阁下可透过本公司不时公布的途径联络我们并毋须承担任何费用。

16.11 本通知不会限制阁下在该条例下所享有的权利。

17. 事务历史记录

17.1 阁下可透过本公司不时公布的渠道,查询关于阁下的八达通事务历史记录,包括八达通的储值金额余额,以及截至该等数目的最近期八达通交易的日期、时间及消费款额。就八达通银包服务而言,本公司将提供关于阁下八达通银包事务历史记录的月结单,阁下可要求获得截至本公司不时公布的时期的此类月结单打印本。阁下必须经常得悉阁下八达通银包的所有交易情况,包括核对本公司就阁下八达通银包发出的每份月结单,并在发现任何事务数据有所不符时,于本公司不时通知的指明期间内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将在合理时间内提供阁下所要求的数据,包括阁下八达通银包的月结单打印本,并就此项服务收取合理费用(「事务历史记录查阅费」)。

17.2 本公司将会谨慎保存阁下八达通及阁下八达通银包的事务历史记录。事务历史记录是指所有本公司从(a)本公司系统中的八达通读写器及/或从其他渠道获得关于阁下使用其八达通的所有事务数据,及(b)八达通银包服务运作及/或从其他渠道获得有关阁下使用八达通银包服务的所有事务数据。除上文第17.1条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只会向以下人士披露阁下的事务历史记录︰

(a) 与阁下八达通使用有关的相关服务供货商或认可流动支付服务供货商、发卡组织及发卡组织商户,或阁下八达通银包的认可伙伴(该等服务供货商及认可伙伴均对本公司有保密责任);

(b) 本公司须遵从任何具管辖权力的法院或相关监管机构发出的搜查令或命令;

(c) 为本公司维持八达通收费系统或八达通银包服务正常管理、运作及保养,并对本公司有保密责任的任何其他团体;

(d) 任何对本公司有保密责任,并向本公司提供与本公司业务运作有关的行政、电讯、计算机、打击洗钱及恐怖份子筹资情报、付款、数据处理或其他服务的代理人、承办商或第三方服务供货商;

(e) 对本公司有保密责任的客户资金公司,以便客户资金公司(i)确保根据本发卡条款及《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处理卡内资金,及(ii)在本公司清盘时管理卡内资金;或

(f) 任何对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联属公司或为第16条所述之目的之商业伙伴)有保密责任的其他人士。

18. 新服务

本公司可不时向阁下提供与阁下的八达通及/或八达通银包服务有关的新服务,而新服务将受本发卡条款或就有关服务不时修订的条款及细则所管辖。

19. 费用与收费

本公司的费用及收费,可在本公司的网站www.octopus.com.hk查阅,亦可向本公司的认可经销商或认可伙伴索阅。详情请参阅本公司网站www.octopus.com.hk所载的「收费项目及指引」。请阁下不时查看本公司的最新收费。

20. 发卡条款的修改

20.1 本公司可不时修订本发卡条款,如有关修订在费用及收费、责任或义务上对现时客户有所影响,本公司将于修订前在一份中文及一份英文报章及/或于本公司网站www.octopus.com.hk就修订刊登通知。

20.2 有关修订会于该通知上所载的日期生效,而有关修订于生效日期前最少30日于报章及/或于本公司网站www.octopus.com.hk刊登。

20.3 有关修订对阁下适用,除非在有关修订生效前,阁下的八达通已注销或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已注销或被终止(视属何情况而定)。

20.4 本发卡条款的最新版本,可于本公司网站www.octopus.com.hk查阅,亦可向本公司指定的认可经销商及认可伙伴索阅。

21. 第三者权利

本发卡条款并不产生或引起,也不旨在用以产生或引起任何第三者的权利。不论本发卡条款直接、间接、明示或暗示地赋予任何权利或利益予任何第三者,任何第三者均没有任何权利强制执行或倚赖本发卡条款的任何条文。在此明确排除任何因法例的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而产生或赋予与本发卡条款有关的第三者的合约权利或其他权利。为免生疑问,本发卡条款中的任何规定概不影响本发卡条款的任何许可承让人或受让人的权利。

22. 不可抗力

如因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事件、情况或原因(包括根据《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暂停或撤销本公司的牌照),导致本公司延迟履行或未能履行本公司在本发卡条款下的任何义务,则本公司并无违反本发卡条款,亦不须就该等行为负上任何责任。在此等情况下,履行义务的时间应予延长,而延长的时限与受延迟或未能履行的时间相同。

23.通讯

23.1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阁下八达通及八达通银包服务使用的疑问、投诉、支持以及异常情况或事故通知,请透过本公司不时公布的渠道与本公司联络。就八达通银包服务而言,除非另有说明,本公司根据本发卡条款向阁下发出的通讯将一概透过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序或阁下为使用短讯服务而向本公司登记的手机号码或本公司不时通知阁下的其他电子渠道发出。本公司将使用第23条中的前述安全联络渠道或经本公司网站www.octopus.com.hk与阁下进行通讯。任何经指称代表本公司的其他途径发送给阁下的讯息皆不可靠。

23.2 为保障阁下的权益,如第三者宣称代表阁下与本公司联络,本公司可能要求该第三者提供授权证明,本公司亦可能直接联络阁下进行核实。

24. 以英文版本为准

本公司现已提供本发卡条款的中文译本,只供参考。若任何中文版本与英文版本之间有任何抵触或差异,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25. 管辖法律及司法管辖权

本发卡条款受香港法律管辖。阁下及八达通卡有限公司不可撤销地同意香港的法院对解决因本发卡条款、本发卡条款目标事项或构成所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申索(不论是合约或非合约上的争议或申索)具有专有管辖权。

八达通卡有限公司牌照号码 : SV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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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八达通的收费项目及指引附表(「附表」)

(自2022年7月21日起生效)

本附表补充由八达通卡有限公司发出的发卡条款(「发卡条款」),并取代于2022年3月18日生效的使用八达通的收费项目及指引附表。本附表自2022年7月21日起生效,直至被新的附表所取代为止。

1. 如阁下欲查询有关使用由本公司发行的八达通的问题,请致电八达通顾客服务热线,电话号码为2266 2222。如阁下欲报失有关八达通,请致电八达通报失热线,电话号码为2266 2266或经本公司网站 www.octopus.com.hk 报失。

2. 如阁下对使用银行联营八达通有任何疑问,请联络发卡或产品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

3. 如阁下对使用八达通流动电话卡八达通功能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八达通顾客服务热线,电话号码为2266 2222。如阁下对使用八达通流动电话卡之流动通讯功能有任何疑问,请联络有关的流动网络营运商。如阁下对使用Smart Octopus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八达通顾客服务热线,电话号码为2266 2222。如阁下对使用认可流动支付应用程序有任何疑问,请联络有关的认可流动支付服务供货商。如阁下对八达通银包(包括八达通银包付款卡)及/或八达通银包服务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八达通顾客服务热线,电话号码为2266 2222。

4. 有关本公司的认可增值服务供货商、认可经销商、认可服务中心、服务供货商、认可伙伴及认可流动支付服务供应的数据,请浏览本公司的网页 www.octopus.com.hk。有关向认可增值服务供货商要求增值八达通的数据,请浏览本公司的网页www.octopus.com.hk

5. 现时阁下八达通的储值限额为港币一千元。于2019年10月1日 或之后发出的Smart Octopus及于2019年12月1日 或之后发出的八达通的储值限额则为港币三千元。

6. 现时租用版八达通的工具按金为港币五十元,当中包括该八达通的成本费及可使用一次的备用余额(即备用限额,并分为 (a)于2017年10月1日前发出的租用版八达通为最高港币三十五元, (b)于2017年10月1日或之后发出的租用版八达通为最高港币五十元)。

7. 现时Smart Octopus(银行联营Smart Octopus除外)的工具按金为港币五十元,当中包括可使用一次的备用余额(即备用限额),最高为港币五十元。

8. 现时各租用版八达通类别的首次储值额如下:

 租用版八达通的类别 (首次储值额)

9. 如欲查询阁下八达通最低的增值款额及其他有关增值须知事项,请参阅八达通使用指南内「增值方法」部份,或致电八达通顾客服务热线2266 2222,或浏览本公司的网页 www.octopus.com.hk

10. 本公司、本公司认可经销商及认可服务中心,恕不处理任何同时租借或退回六张或以上八达通的要求。

11. 如阁下的八达通自上次增值后,持续一千日内未有再次增值,阁下之八达通将会失效。

12. 阁下的个人八达通或附有自动增值服务功能的八达通一经报失,八达通报失服务将可保障阁下的八达通于成功报失三小时后的剩余储值金额免受损失。该三小时为发卡条款内列明的现行报失八达通通知期。

13. 自动增值服务现时只提供予十二岁或以上用户。

14. 如阁下持有银行联营八达通,请向发卡或产品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查询为阁下提供八达通服务的任何收费详情。

15. 启动八达通流动电话卡的八达通功能,须缴付港币一百元不可退还的费用。请向有关的流动网络营运商查询就八达通流动电话卡服务而向阁下收取的其他费用。

16. 如要求退还失效的八达通流动电话卡或所注销的八达通流动电话卡内之储值金额达港币五百元或以上,请透过本公司网页 www.octopus.com.hk 办理。在所有其他情况下,阁下可前往本公司的认可服务中心要求退款或注销。

17. 如要求办理失效Smart Octopus的退款或注销Smart Octopus,请透过本公司网页 www.octopus.com.hk 或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序办理。于载有Smart Octopus的流动装置,任何办理其所载的任何失效Smart Octopus的退款或注销其所载的任何Smart Octopus的要求,须受每部流动装置每年港币三千元的退款限额(「每年退款限额」)限制。「每年退款限额」指于每部流动装置紧接要求办理其所载的失效Smart Octopus的退款或注销其所载的Smart Octopus的十二个月内,其所载的任何失效的Smart Octopus及已注销的Smart Octopus的累计退款金额。

18. 现时本公司处理有关由本公司发行的各类型八达通的发卡、退卡及其他服务的收费如下:

(a) 发出个人八达通的手续费为港币二十元;

(b) 阁下退回于2004年11月1日之前发出的个人租用版八达通时,毋须支付手续费。否则,将须支付港币十元之费用。阁下退回个人Smart Octopus(银行联营Smart Octopus除外)将须支付港币十元之费用;

(c) 如报失个人租用版八达通或附有自动增值服务功能的租用版八达通,须从工具按金中扣除港币五十元的报失八达通服务费(包括手续费及该八达通的成本费)。如遗失的八达通为个人销售版八达通或附有自动增值服务功能的销售版八达通,则须支付港币二十元的报失八达通服务费;

(d) 如报失个人Smart Octopus或附有自动增值功能的Smart Octopus(银行联营Smart Octopus除外),须从工具按金中扣除港币二十元的报失八达通费用(包括手续费);

(e) 为附有自动增值服务功能的八达通申请转换提供自动增值服务的银行或重新启动已暂停的自动增值服务功能,须支付港币二十元之费用;

(f) 退回遭损毁的租用版八达通,例如将八达通分层、折曲、切割、破损、涂写或在八达通上以任何方式附加物料及╱或对象,须支付港币三十元之费用;

(g) 若退回租用版八达通(个人八达通除外),如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条件,将需支付港币十一元的手续费或剩余储值金额的1%,以较高者为准:

  (1) 若剩余储值金额高于港币一千元; 及/或

  (2) 若于发卡后九十日内退回该八达通;及/或

  (3) 自2020年10月1日起若该八达通的货品/服务付款交易仅5宗或以下 (不包括任何账单支付或捐款)

(h) 若于2019年10月14日或之后发出的Smart Octopus(银行联营Smart Octopus除外)在发出后九十日内注销,须支付港币十一元之Smart Octopus手续费。如该Smart Octopus为个人Smart Octopus及银行联营Smart Octopus,则毋须支付Smart Octopus手续费;及

(i) 个人八达通持有人或自动增值服务用户(不论阁下持有的是由本公司发行的八达通银行联营八达通)可要求打印最近的事务历史记录,事务历史记录查阅费如下:

申请人可致电八达通顾客服务热线2266 2222或以书面提出申请,并须连同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传真至2266 2211或邮寄至香港东九龙邮政局邮政信箱68817号八达通卡有限公司营运部–顾客服务,或透过八达通网页 www.octopus.com.hk 申请。

19. 如阁下持有于2017年10月1日(「不常用八达通行政费生效日期」)或之后发出的租用版成人八达通 (已加注「学生身份」或「残疾人士身份」的个人八达通,或阁下为未满十八岁或年满六十岁或以上之租用版个人八达通持有人除外),并在三年内没有为该八达通增值或没有使用该八达通作付款交易,本公司将在上述三年届满时及其后每十二个月(每段期间被称为一段「不常用期间」)向阁下收取不常用八达通行政费如下:

 不常用期间 (每段不常用期间的不常用八达通行政费)

首段不常用期间指以下二者中的较后者: (a)阁下上次增值或阁下上次使用八达通进行付款交易(以较后者为准)后三年,或(b)紧接不常用八达通行政费生效日期,即2017年10月1日之后三年,即2020年10月1 日。随后的不常用期间指此后连续十二个月的期间。

20. 如阁下持有Smart Octopus (「长者」类别的Smart Octopus,或阁下为未满十八岁之个人Smart Octopus持有人,或阁下为年满六十岁或以上之个人Smart Octopus持有人,或阁下为银行联营Smart Octopus持有人除外),并在三年内没有为该Smart Octopus增值或没有使用该Smart Octopus作付款交易,本公司将在上述三年届满时及其后每十二个月(每段期间被称为一段「不常用Smart Octopus期间」)向阁下收取不常用Smart Octopus行政费如下:

 不常用Smart Octopus期间 (每段不常用Smart Octopus期间的不常用Smart Octopus行政费)

21. 关于使用八达通银包服务:

(a) 现时八达通银包服务可用于以下账户级别:

 八达通银包 Lite (只提供予十二岁或以上用户)

 八达通银包 Plus (只提供予十八岁或以上用户)

 八达通银包 Pro (已认证) (只提供予十八岁或以上用户)

(1) 「每日交易限额」指一日内(香港时间凌晨至23:59)可于阁下的八达通银包转出资金之累计金额,如属八达通银包Lite、八达通银包 Plus及八达通银包Pro (已认证),转出资金交易包括包括 (i) P2P付款、(ii) 转账至已登记八达通或已绑定八达通及 (iii) 产品及服务之付款,如属八达通银包Plus及八达通银包Pro (已认证),则进一步包括 (iv) 转账至你与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设定的已登记银行账户、(v) 转账至快速支付系统用户账户、 (vi) 转账至你于本公司认可企业开立的已登记账户及 (vii) 转账至八达通

(2) 「年度交易限额」指在账户年度内可转入阁下八达通银包资金之累计金额,转入资金交易包括 (i) P2P付款,(ii) 由八达通银包Plus及八达通银包Pro (已认证) 的已绑定八达通转账,(iii) 由认可伙伴增值至你的八达通银包。

(3) 「每月从八达通银包Plus及八达通银包Pro (已认证) 已绑定八达通转账的限额」指在一个月内可由八达通银包Plus及八达通银包Pro (已认证) 的已绑定八达通转入阁下八达通银包资金之累计金额。

(4) 「每宗交易限额」指经快速支付系统参与者转账至阁下八达通银包资金之每宗交易金额。

(5) 「八达通银包付款卡年度消费限额」指在发卡年度内,阁下以八达通银包资金,透过八达通银包付款卡支付产品及服务之交易累计金额。

(b) 现时八达通卡有限公司就使用八达通银包服务(包括八达通银包及八达通银包付款卡)收取的费用如下:

 八达通银包费用

 P2P 付款费

 转账费用

 取消八达通银包手续费

 八达通银包付款卡补发费用

 外币交易费用

 境外(港元)交易费用

(c) 登记已登记八达通为已绑定八达通只适用于八达通银包Plus及八达通银包Pro (已认证)。每位八达通银包Plus及八达通银包Pro (已认证) 持有人能随时登记最多两张已登记八达通为已绑定八达通,及每年不多于四张已绑定八达通(包括更改任何之前已绑定八达通的登记)。

(d) 当与八达通银包进行转账时,已绑定八达通(附有自动增值服务功能的已登记八达通除外)的备用余额功能将不适用。

(e) 每月从一个已绑定八达通转账至任何八达通银包Lite 账户之累计转账金额上限为港币五千元。

(f) 如Smart Octopus已登记为已绑定八达通,从任何作为已绑定八达通Smart Octopus转账至任何八达通银包的服务将不适用。

(g) 若阁下在三(3)年内并无为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增值或没有在任何付款交易中使用八达通银包,阁下的八达通银包,包括,如适用,八达通银包付款卡将会失效。

(h) 阁下应查阅阁下的八达通银包之月结单。如发现有任何异常情况,必须于有关月结单发出日期后的六十(60)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将被视为阁下已接受该月结单为正确。阁下可要求打印阁下的八达通银包最多七(7)年之月结单,每份月结单的事务历史记录查阅费现时为港币五十元,而月结单的打印本将以邮递寄出,阁下亦可亲临八达通卡有限公司领取。阁下可透过八达通网页www.octopus.com.hk申请打印月结单。

22. 其他适用于使用八达通及/或八达通银包服务的费用和收费:

 Smart Octopus发卡费

 增值服务费

  1. 使用信用卡或扣账卡为Smart Octopus增值: 每次增值金额的2.5%(如适用)
  2. 其他: 豁免

 重新启动费

  1. 不常用八达通: 豁免
  2. 不常用八达通银包: 豁免

 未获授权使用申索费

 调查费

23. 阁下须填写八达通卡有限公司所规定的查阅数据要求表格以查询阁下的数据。本公司保留向阁下收取执行任何查阅数据要求的数据查阅费的权利。当本公司收到阁下的查阅数据要求表格,本公司将尽快跟进并事先通知阁下所需要的数据查阅费(如有)。

24. 阁下可透过申请八达通银包、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序、本公司的推广电邮内的拒绝接收连结(如拒绝接收推广电邮),或致电八达通顾客服务热线2266 2222,表示拒绝本公司使用阁下的数据作直接促销推广并毋须承担任何费用。

25. 若将来任何时间阁下不再希望收到本公司透过指定或所有途径所发出的直接促销推广数据,或若阁下希望本公司停止使用阁下的数据作直接促销用途,阁下可透过以下途径联络我们并毋须承担任何费用:

(a) 于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序设定拒绝接收;

(b) 于本公司的推广电邮内的拒绝接收连结拒绝接收(只可拒绝接收推广电邮);

(c) 致电八达通顾客服务热线2266 2222

(d) 书面通知本公司的保障资料主任。

26. 倘阁下于获通知可领取阁下八达通的工具按金(如适用)及/或任何储值金额,或阁下八达通银包的任何储值金额(视属何情况而定)的退款之日期后的三(3)年内仍未有领取,则该等退款将予没收,恕不另行通知,且阁下不能就此向本公司提出任何申索。

27. 如有任何疑问、投诉、或就阁下使用八达通及八达通银包服务的异常情况或事故要求提供协助或通知,请致电八达通顾客服务热线2266 2222,或透过八达通网站 www.octopus.com.hk 联络我们。

28. 本附表的任何中文版本及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抵触或差异,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29. 除非特别注明,本附表内所有专有名词的解释与发卡条款内相关名词的解释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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